明報人的執著
文章日期:2009年5月19日
【明報專訊】我在《明報》工作的時間不算長,正式的與半正式的加起來也就10年,被邀請寫「明報人」,外界也可能會覺得未必恰當。我之所以有這種顧慮,因為「明報人」給人的印象是嚴謹和認真的,無論整體「明報人」或者個別的,無論他們堅持的是什麼,都執著得令一些人覺得是愚癡可笑,一些人覺得是憨態可掬。我的執著加起來只及《明報》歷史的五分之一。
張波(張健波,《明報》總編輯)多次講要擇善固執,他所謂的善,我不敢代他解釋。但對於「明報人」來說,這個善就是處理新聞的原則。我雖然在《明報》多個版面工作過,還不敢總結出一個處理新聞的全面原則,下面只能講其一,不及其餘。
我加入《明報》的時候正是香港新聞界多事之秋,報業在九七之後是否能夠經受政治壓力 備受質疑,好不容易才證明回歸後新聞自由並未受到重大影響。1998年發生「陳健康事件」,報界的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整體公信力受到嚴重質疑。新聞業團體首次撇開政治理念分歧聯合起來,制定《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當時張波代表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我代表新聞工作者聯會,與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的其他6名代表一起,經過反覆爭論,草擬香港新聞業第一份職業道德守則。這份守則後來在新聞界沒有得到積極回應是後話,但對《明報》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固定更正欄向讀者負責
《明報》的新一份《編輯手冊》2001年7月誕生,由於《明報》正式採納了《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所以也附錄在《編輯手冊》中,要求編輯記者遵從。這份《守則》很多篇幅是理念的申述,當中較容易執行的是「若報道有嚴重失實、誤導或歪曲原意,應讓當事人回應,盡快更正」。其實,《明報》從2000年7月起已設有更正欄,將前一天自己發現或被讀者指正的錯誤,主動曝光,以正視聽,也向「受害者」致歉。我們發覺這個做法很好,經過討論,決定將之制度化,並從2002年3月23日開始正正式式將「更正欄」固定在天氣欄旁邊的位置,我們視之為自律行為,是對讀者負責的一部分。
既然公布了投訴電話,就得有人接,可能我在編輯部是個閒人,我的工作範圍增添了接線員這一項。對於有些投訴,我們虛心接受,並馬上糾正;有些我們一時未能改變的做法,也在「編輯室手記」專欄中分別由不同版面的負責人或張波親自解釋。
負責接聽讀者投訴,當中還有很多與新聞或《明報》無關的趣聞軼事,這裏不表,但其中一項卻令我至今耿耿於懷。2001年11月某天,有學生因被揭發考試作弊而自殺,《明報》某記者被指派找名人做反應,問他們在學期間有沒有「出貓」,記者致電聯繫兩名曹姓名人都找不到,只好在留言箱留下問題。結果作家曹捷(陶傑)回電話,回應記者說﹕「每個人讀書必會試過作弊……何必自殺?不如努力讀書當教師,若老師的兒子作弊,你便可罰他!」記者陰差陽錯的張冠李戴,說成是大學教授曹宏威說的。被冤枉的曹宏威所受到的傷害,可想而知。按照《明報》的做法,立即在更正欄給他「澄清」,但曹宏威當然不接受,即使我後來在專欄也把來龍去脈交代一遍,也無補於事。這就是報館即使「自律」,也未必能夠保護到「受害人」。因為他受害的第一現場是頭版,更正卻在第19版的報屁股。
承認錯誤 社評道歉
如何能夠澄清謬誤,的確成了明報人經常探討的問題。2003年發生七一50萬人大遊行,翌年七一大遊行,《明報》事前委託衛星圖片分析專家,利用太空科技的衛星圖片分析軟體,分析出實數應為26.4萬人,主辦當局則說是53萬人。最後,《明報》頭版用了53萬人,內版則報道了也有26.4萬這個數字。後來考慮研究過,發現26.4萬這個數字,比起主辦團體公布的53萬更可信,最後在7月中特別以:「我們計錯了遊行人數,對不起!」為題,發表社評,向讀者致歉。這種澄清的態度,跟《紐約時報》用6個版報道李文和是被(包括該報)冤枉的精神是一樣的。
我在《明報》工作時,還負責過制訂有關新聞倫理的規範,對於記者編輯收受禮物、員工參與遊行、參與政治組織等做出細緻的規範,發動各個部組跟每一名記者編輯討論,但遭到的內外壓力比想像中大,外界有些團體甚至認為這是借倫理規範來遏制員工參與遊行,後來張波也參加了遊行,這個指控才不攻自破。
爾後我離開了《明報》去讀書,據說這個規範就不了了之。我幾敢相信,如果寫好這個守則,將是香港報業史上,第一家報館就新聞倫理操守問題,定出自律的規範。
期待設立「公共編輯」
《明報》創刊50年,祝願是它的第一個50年,以後將會長足發展。1851年創辦的《紐約時報》也是到了153年後的2004年,才有第一份由該報制定的記者編輯道德規範,當然該報在自律方面近年有很大的發展,譬如設立「公共編輯」(類似冤情大使ombudsman的做法),還有對董事局成員的道德操守也做出明確規定,這些都是辦一份質量報(quality newspaper)所必需的。《明報》什麼時候仿效,有待觀之。
[文/阮紀宏 《明報》前副總編輯 編輯/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