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2008

張健波的處置手法

《三國演義》與《三國志》/文﹕張健波
文章日期:2008年2月25日
【明報專訊】H:
你說最近幾則大新聞都有不同版本,不知孰真孰假。例如,因間諜罪被囚逾千日的程翔被指收巨款寫報告,包二奶,但,程翔回港後否認了;又如,江湖傳聞說要斬陳冠希;再如,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湘傳因紅顏知己而觸發家族糾紛。
關於程翔案,我相信程翔的版本,主因有二:(1)我認識程翔超過20年,他的操守和道德情操是朋友所共知的;(2)有關對他的指控,迄今未見過任何具體的真憑實據。至於其他兩則新聞,江湖傳聞止於傳聞,郭家風雲則仍在努力求證核實。
記者在採訪過程,是會聽到不同版本的,但,記者不是recorder(錄音機),不會有聞必錄;作為reporter,會力求查證核實之後才報道。
傳聞往往是繪影繪聲,恍如身歷其境像局中人那樣耳聞目睹,非常吸引,但可信性成疑,就像《三國演義》比《三國志》精彩,因為前者是小說,可以憑空創作,無中生有,甚至為了令劇情吸引而改動史實,這種寫法當然比史籍《三國志》的寫法有趣。記者的工作,是挖掘事實、展現真相、準確報道;這與史學工作者相似,但與小說作者相悖。
不過,很多傳聞都難以核實,縱使找到當事人,亦未必會承認或否認。怎麼辦?我們嘗試區分處理:
(1)已經查證核實的,會寫新聞報道;
(2)未能核實,但已採訪多於一個可靠消息來源,結果都是指向同一說法,我們也會考慮作出報道,但注明有關限制,讓讀者知所判斷;
(3)一些一家之言無法查核,但消息來源以往所提供的消息,都能證明是對的,我們便會轉告李先知,透過專欄「聞風筆動」告訴讀者。
我們還會另闢蹊徑,例如在陳冠希案,將5張裸相送交淫審處評審,由此得知警方告錯案中首名被告,這樣的獨家新聞能夠撥亂反正,很值得。

張波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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