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
文章日期:2008年2月28日
【明報專訊】日前,法國總統薩爾科齊終於跟結識僅3個月的前名模及歌手布魯尼(Carla Bruni)結婚。
二人都是有頭有面的公眾人士,輿論嘩然是肯定的。一般說法,女的一定覬覦男的名氣,當總統夫人到底是虛榮事啊。可是,以Carla Bruni的名譽與人氣,也沒必要當人家的附屬品。且別說她本就系出名門,就算她不再當模特兒,踏上歌手的道路,哪管別人喜歡不喜歡,她都在堅持自己所走的烈女路線。
內地網民形容這樣閃電的婚姻,叫「閃婚」。「閃婚」的人深信一見鍾情,堅信婚姻應該只憑感覺走,世事如婚姻一樣,都是合則來不合則去。當然,閃婚也不至屬於即食即棄的婚姻,只是,跟一般有細水長流的感情作後盾的婚姻相較,這樣的婚姻感情基礎無疑薄弱,婚後如何令雙方感情一起增長,才是長久婚姻的真諦。
當然,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也不容旁觀者說三道四。只是,能夠排除萬難結婚去,定必是過關斬將,又認定值得跟對方一起組織家庭。今時今日,相信沒有人為逃避某些生活責任如上班、上學、移民等而決定結婚吧。反之,視結婚為洪水猛獸的適婚人士,卻大有人在。
現代人都是實惠的。就算今天大家尋找結婚對象,愛情的感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雙方都能維持一段文明又健康的關係,就像律師樓般選擇理想合伙人。如影隨形的附屬關係不再,單靠一人養家的觀念已經過時,共同為未來而努力的生活拍檔才是主流。
Carla Bruni與法國總統這段閃婚,儘管不被世人看好,但我傾向相信二人的關係是合伙人多於如影隨形的附屬品。
[Clara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