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2008

馬家輝:孫中山有沒有放棄美國護照?

K,
午后,和肥仔聊天,從錢鋼老師的《留美幼童》一書,聊到我們自己的家族史。
MA告訴肥仔,你的太外公是庚子賠款生,當年在美國康奈爾大學學鐵路橋梁,回國后,參與了滬寧機務段的建設和管理,他就是相信實業報國的那一批CBA。他們當年,如何選拔,怎樣出去,讀什么學校什么學科,都得益于留美幼童中回到大清朝的擔任外務部主事的唐國安。
肥仔說:啊,就是師夷長技以制夷。
呵呵,在這個物欲人欲橫流的社會,如果失去了本心,成人世界對事物的理解,有時甚至還不如一個中學生。
“英雄莫問出處”,但愿肥仔這一代,真的明白什么是“江湖”了。

上午,海南省委組織部開了個座談會,關于人才話題。要求媒體配合宣傳海南的人才戰略。列出一串四十來個各種博士、長、家,很煩人。人民日報老馬哥發難:什么是人才?如果按照唯學歷、唯職稱的邏輯論英雄,比爾蓋茨在中國是找不著工作的。難道只有千里馬是馬?百里馬、十里馬就不是“馬”?

港臺在高官層面論國籍,矯情的技術性蠻高,國內呢,直接就“看人不是人”了。最郁悶的是闖海的人們,咋來了一、二十年倒不算“人才”,還是外來的和尚好念經?
看海南未來五年的人才計劃,覺得最好的一點是:省重點中學一年招收五十個少數民族地區優秀學生讀高中,書費、學費、雜費、住宿費全免。

小女子曾經走遍這個海島,在山區許多的孩子連小學都讀不完,高中畢業就是秀才了。幫這樣一個人,不只是幫一個家,可能就是幫了一群人。或許,這是文化差異大的地區,幫助土著認識世界的好法子吧。


孫中山有沒有放棄美國護照?
/文﹕馬家輝
文章日期:2008年6月17日

【明報專訊】特區政壇因副局長的國籍問題吵了半天,事有湊巧,台灣政壇亦不斷就行政院高官、立法委員、地方市長等人的綠卡問題喧鬧炒作,這邊廂在抓「港奸」,那邊廂在罵「台奸」,奸奸相連,惶惶相鬥,看在發出護照和綠卡的英美加等國眼裏,實在不成體統。

在福爾摩莎政客吵鬧之際,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李筱峰寫了一段報紙專欄,點出一段有趣的史實﹕孫中山亦是美國公民。

李筱峰是這樣說的﹕

「一九八一年喬治亞大學的Thomas W. Ganschow教授研究,證實孫文是正式擁有美國國籍的美國公民。這些資料都可以在美國國家檔案局(National Archives)查得到。孫文是以出生在夏威夷為理由取得美國國籍,時間在一九○四年三月十四日。孫文在申請美國公民的申請表中填寫他是一八七○年十一月廿四日出生於夏威夷歐胡島上的Waimano。當然這是在欺騙美國政府,因為孫文的真正出生地是中國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孫文取得美國國籍之後不久(一九○四年四月七日),從夏威夷前往舊金山時,引起美國移民局官員的懷疑,結果被扣留在港口的拘留所內接受調查,展開一場美國國籍保衛戰的官司。在官司進行中,孫文聘請律師,並找了親友作證(其實是作偽證),證明他『確實』出生在夏威夷。這場官司最後孫文勝訴,保住了他的美國國籍。」

正如李筱峰所指,這樁咸豐年舊事絕非什麼新鮮辣聞,華洋史學家皆曾就此作過文章,其中又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唐德剛教授的描述最為貼切與風趣,值得引述再讀。

唐德剛教授曾經撰文指出,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這類年輕人,英語了得,頭腦靈活,對祖國有極深的感情,但並非像老一輩華僑般希望大清皇帝多爭點氣,為我等天朝棄民出口烏氣,而是立志「驅除韃虜,創立以美國模式為張本的『共和國』和『合眾政府』,乃至新的社會、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標準」。孫中山乃此等CBA(China-Born Americans)中的表表者。
可是,孫中山雖然打從年少已經留學美國,但成為法律承認的CBA倒另有波折,用唐教授的筆法說就是﹕

「孫公於十三歲時(光緒五年,1879年)隨母就兄,遷居檀香山。那時的夏威夷是美國殖民地,按美國憲法,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統統成為『美國公民』了。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並不是在夏威夷出生的,但是他卻說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語,因而撒了個謊,自稱出生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國公民權,領用美國護照了。」
然而撒一個謊仍然不夠,為求順利入籍,革命家孫中山被迫一撒再撒,如唐德剛所述﹕

「當孫中山先生於1904年在三藩市初持檀島出生紙入境時,如狼似虎的美國海關檢查員對他發生了懷疑(另說是保皇黨告密),乃把他拘留於『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幫』,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該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釋候審,並僱請律師向華府申訴。這場官司,美國移民局居然打輸了,中山乃得以美國公民身分重入國境。」
洪幫堂口如何「申訴」?那就是如李筱峰文內所指,「找親友作偽證」了。 有此一「證」,其後革命成功而出任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再變身而成「國父」的孫中山,乃做了法律意義下的「美國人」。奔走革命的護身符

是的,孫中山拿美國護照,是「美國人」,就職總統後,亦未聞其宣布放棄美國籍和退還護照,其所謂「美國公民」身分,純屬奔走革命的護身符,不可能涉及什麼「對中國不夠效忠」或「對中國不夠承擔」之類的鬼問題。他自己明白,中國人也明白,美國人更明白,因為,這是時勢使然、時勢所需、時勢所誘,在大革命的大時代裏,不會有蠢蛋對於國籍護照斤斤計較。

但,是的,時勢終究不一樣了,「國父」擁有外國護照甚至曾經發假誓甚至曾經作假證,絕不表示今天的台灣和香港政治人物就可以照辦煮碗。該遵守的法律規限就該遵守,該符合的政治期待就該符合,可是政客們同樣應該明白,台灣和香港先後經歷過殖民統治和白色恐怖,那亦是一種非常獨特的歷史時勢,如今的所謂護照爭議亦大多只是這種時勢的殘留困局,最重要的是掌握機會把合理的從政國籍規範建立起來,而不是藉護照爭議窮追猛打、無限上綱,動輒投擲人格侮辱,徹底踩踐政治對手的忠誠與承擔。如果違反法律規限和政治期待是一種錯誤,胡亂替政治對手戴上「港奸」或「台奸」的帽子亦不可能算是正確,搞政治的人,尤其搞民主政治的人,立論發言總應該公道一些,否則跟凡事罔顧港人利益、只以北京意志為意志的政治對手有何兩樣?

在福爾摩莎,政黨惡鬥已成慣例,別說是護照問題,即連穿衣打扮之類的芝麻小事亦可被用作人格侮辱的藉口理由。但在香港特區,普選制度未見蹤影,假如此時先讓政黨惡鬥成為陋習,甚至動不動就牽扯到「效忠」和「承擔」之類似有若無的形而上爭拗,日後即使有了民主,實質作用亦必大打折扣。

而且,退一百步說,在曾被英國殖民百年的香港特區濫談「效忠」和「承擔」,難免有點突兀和不倫不類,因為我們的行政首長仍然光榮萬分地自稱「英國爵士」、我們的議員仍大多在名片上掛有「太平紳士」頭銜、我們的尊貴大律師都曾是「皇室御用」、我們的高官和政客有許多更曾聲嘶力竭地替數百萬香港人爭取居英權和英國公民身分……對於中國,我們向來有「港式效忠」和「港式承擔」,而此等效忠和承擔,絕非區區一本或兩本或三本外國護照所能框限,如同當年的美國護照框限不了我們的廣東佬「國父」對於祖國的忠誠獻身。

是的,時勢是不一樣了,但有時候是進步開放了,有時候卻是退步封閉了。別忘了連滿清政府亦曾重用替英國殖民者賣命廿年的伍廷芳。第八任港督軒尼詩於19世紀末委任伍廷芳做太平紳士、做立法局議員,甚至幾乎做了署理律政司,華人之首,以華制華,站在「反殖」的角度看,那其實是不折不扣的「漢奸」了。可是,李鴻章沒有嫌棄他、袁世凱沒有嫌棄他、孫中山沒有嫌棄他,所以伍廷芳終能棄港北上,發揮大才,替中國人辦洋務、理律政、拓外交、管財源。

伍廷芳以「第一代港英餘孽」的身分替中國人爭了光,想想這段歷史,我們才明白什麼叫做中國人的大氣魄,也就更懷念李瑞環所說過的「紫砂茶壺內的茶垢」比喻了。

馬家輝

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