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10

比真實還真實

比真實還真實
——動新聞動到了什麼?
文章日期:2010年1月5日
【明報專訊】壹傳媒的「動新聞」日前登陸台灣,部分暴力與色情的「報道」觸及社會道德底線,引發廣大迴響,台北市政府更引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判壹傳媒罰款五十萬元,壹傳媒也宣布停止播放一些引起爭議的動新聞。
同樣在網上熱播「動新聞」的香港,公眾反應似乎相對冷淡(或可稱為冷靜)得多(例外是廣被外國傳媒引用的那段Tiger Woods短片)。箇中原因,一來香港並無同類保護兒童的法例;二來香港政府處於極弱勢,根本不會像台政府般向傳媒動真格;三來,也應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香港人似乎對新聞媒體採用圖像加想像,把「事實」呈現的手法習以為常,對報章上由來已久的連環圖式犯罪、家庭暴力、謀殺或自殺過程描述,已經見怪不怪,「動新聞」只是開拓另一個新媒體,進一步發揮「繪影繪聲」的報道手法。
香港人的冷淡(或冷靜),與其說是對資訊自由(或許說清楚一點,是資訊娛樂化的享樂至上自由)的肯定,更準確的說,一般讀者只是視這類新聞報道為純粹的感官刺激,對呈現事件的真與假根本不以為然(又不是知名人士,有誰會關心傳媒對一個普通人的報道是否失實?)
所謂「動新聞」,據維基百科,是「以寫實動畫來詮釋新聞」。筆者借用布希亞的說法,「動新聞」透過媒體模擬和呈現事件,「比真實還真實」。「動新聞」描繪出來的家庭暴力,讓未有經歷家暴、對問題缺乏認識的讀者/觀眾,經歷「比真實還真實」的實再現。
動畫強化暴力的傳遞
香港傳媒向來傾向採用衝突和暴力為「新聞角度」,來包裝家庭暴力個案的報道。根據一項由香港大學 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區競衡(Thomas Abraham)負責、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的研究,分析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六個月期間,香港六個主要平面及電子媒體,包括《蘋果日報》、《東方日報》、《明報》、《南華早報》、無電視及亞洲電視,所有與家庭相關的新聞報道和評論。
結果顯示,傳媒傾向大幅報道家庭暴力及衝突,最受廣泛報道的新聞為家庭虐待及毆打(30.6%),其次為少年犯罪(12.69%)、自殺(10.92%)、殺害及謀殺(8.59%)、非暴力衝突(5.87%);就家庭問題提出正面建議、幫助或解決方案的報道只佔1.9%。研究員再仔細分析每一宗個案的報道內容,發現65%的報道都將事件的責任歸咎於引致家庭問題的當事人本身,例如引致少年犯罪的原因,約60%報道歸因於當事人無知,其餘為來自破碎家庭、缺乏親子教育及家庭指導;引致跨境婚姻問題的原因,約70%報道歸因於當事人無知,40%指出與破碎的家庭關係有關,經濟壓力 及個人不幸分佔20%,報道鮮有深入討論跨境家庭遇上的問題(註:唯一例外的是當年天水圍家庭慘案的報道,傳媒把矛頭直指政府多個部門和社會福利政策)。
「動新聞」的出現,進一步減少使用文字,配以更多的模擬動畫,進一步強化「暴力及衝突」和「歸咎個人問題」的報導傾向。筆者以2009年11月30日的一段名為《婦人被前夫用利剪插頭重傷》的「動新聞」為例子作文本分析,以說明這個觀點。這段58秒的短片的轉錄如下:
「最終弄出血案」
我們試分析這段真實/想像交錯、文字/影像互補的「動新聞」背後的文法和邏輯。先來片首3秒(姑且稱之為「捕捉眼球部分」)——近鏡映暴力後最明顯的圖像——血泊,打出以暴力為主調的標題,強調暴力事件的發生導致血案;跟10多秒(稱之為「製造現場真實感部分」)——是受傷人被救護員送離現場,背景聲音夾雜受傷者慘叫和現場收音,字幕打出當事人姓名,然後是血案現場的一個遠鏡,整段呈現傳統新聞報道、現場感、事件真實的一面。
緊接上述的真實呈現,便是靠記者(或者電腦動畫員)把未經證實(或難以證實)消息「想像」加「創作」出來的15秒動畫(稱之為「想像/創作」部分)。簡單來說,這15秒的重點就是重演暴力事件,是除了當事人,一般人不可能「眼見」的事發經過。這15秒的高潮,是兇徒用刀插進女子頭部的一剎那,血花散出來的閃爍間,也將一宗家暴「暴力及衝突」的描寫,昇華到最頂峰的一刻。
隨後10秒可稱為「交代」部分,有點像偵探小說,交代兇徒如何落網、被捕,完整故事,但其實這段對了解事件無甚幫助。最後20秒才是「戲肉」(稱之為「解畫」部分),畫外音用第三者客觀方式為事件「定調」:原來當事人是「新移民」、「不懂說廣東話」、有一位「多次虐打」她的「躁狂症的丈夫」,以這一系列個人因素來解釋暴力事件的發生,結尾是何等冷靜的一句蓋棺定論:「最終弄出血案」。
略過社會結構問題
可惜的是,事件背後的社會實況,例如新移民遇上的生活問題(不懂說廣東話、缺乏社區支援)、中港婚姻家庭的衝突(文化差別、經濟問題、離婚)、政府對處理家暴問題的無力(多次虐打也沒有處理)、醫療系統對精神病人的跟進不足(躁狂症的丈夫)等,並沒有得到「動新聞」同樣篇幅、相等程度的關注。這個也不難理解,這些社會實根本不適合採用影像來「說故事」,「動新聞」以「動」為賣點,按數個鍵可用動畫呈現血花四濺的一刻,但對分析千頭萬緒的社會問題就顯得乏力。
用動畫、互動媒體來做新聞,這是新媒體發展的趨勢,所謂的Flash Journalism,這個沒有問題。值得關注的是媒體對事件真假的不以為然,「創作」了「比真實還真實」的新聞,強化以官能刺激和問題個人化的狹窄角度來了解社會問題,這才叫人憂心。
作者為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研究)
[文/傅景華 編輯/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