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2010

意盜書賊

古書展裡的歹念
文章日期:2010年12月15日
【明報專訊】參觀國際古書展,規模不大,精品卻多,入場費五十元港幣,等於一場電影的票價,但所能獲得的視覺和心靈享受遠勝看了一百部戲——然而所承受的心靈折騰亦是超重的。

怎可能不超重?只能看,不能買,只因買不起。所以看得心裡極難受。

像這本有馬克思簽名的《資本論》,硬皮精裝,只印了一千冊,售價大約港幣四百卅萬,讓我看得流口水,既然買不起,真想找個錘子把玻璃敲碎,然後抱書跑路,亡命天涯,像馬克思一樣做個outlaw的革命者。

其他令我心生歹念的書尚多,Allen Ginsberg的、James Joyce的、D.H. Lawrence的、John Lennon的、J.R.R. Tolkien的、T.S. Eliot的……統統有簽名或題贈,而售價當然都是一幢或半幢豪宅的鈔票了,除非我把老妻趕回台灣,把自住物業賣了,或乾脆把她謀殺,拿了她的人壽保險金,否則註定只能用眼睛過乾癮,別想全部擁有。

倒有一本書我是很想很想一咬牙將之買下:有羅琳親筆簽名的《哈利波特》第一集,精裝版A售價港幣兩萬七千元。買下來當然是想送給家裡的大女孩,她快要十八歲生日了,送給她作為禮物,紀念她跟哈利波特的相識一場,這本書和這個故事影響了她的成長路途和日後路子,意義非比尋常。

猶豫未決,於是索性打電話回家問問大女孩。送一份禮物給你好不好?但很貴啊,所以同時是聖誕禮物和生日禮物,一物兩送,不能貪心。豈料大女孩遠比我想像中的不貪心,或許只是因為她在感冒病中,沒力氣去貪,總之她在電話那頭的回答是,不要了,太貴了,看看就好,擁有不見得好。

原來她已經長大到了可以倒過來教訓老爸了。如同從翻開第一頁《哈利波特》起算,她已經長大了十一年,時間在書頁裡流逝,也在書頁裡萌芽,時間走了也沒有走,看見書本,想起童年,那是書本的另一種無形價值。

好吧,不要就不要,拉倒。我什麼也沒買,瀟灑地離開書展會場,心裡想著,說不定百年之後我的簽名書也能賣個好價錢呢。袁世凱瞧不起兒子袁克文沉溺古玩文物,他說,「文物有啥意思?我死了之後,我用過的東西就是文物!」;我也應該有此志氣,所以,不買了,統統不買。

所以也不必謀殺或趕走老妻了。真好。

[馬家輝 http://www.makafai.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