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2008

張大春:識字之“剩”

識字:剩
文章日期:2008年12月4日
【明報專訊】一定有什麼哲學上的解釋能夠說明:中國老古人把「多餘的」和「僅有的」兩個全然不同甚至有些相對的意義概念卻用了同一個字來表達。我問張容:「我的袋子裏剩下一個包子,是表示我不要再吃這個包子了?還是我只有一個包子可以吃?」
張宜趁張容還沒答話的時候搶說:「我要吃。」
張容想了想,說:「是你不要吃了——咦?不對,是你只有一個可以吃了——也不對,是你……」他迷惑了,忽然笑起來。不能解答的問題總令他覺得可笑。他暫且不回答,愈想愈迷糊,愈笑愈開心。
張宜接問:「包子在哪裏?」
那一天我始終沒能回答這個我自己提出的問題。字典、辭書除了羅列出字的用法、慣例、一般性的解釋之外,當然不可能告訴我們:同一個字為什麼兼備相反之義?
從字形上看,「剩」字還可以寫作「賸」,《說文》歸入貝部,以為是「物相增加」的意思。清代的段玉裁在注解這個字的時候也提出:「今義訓為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從增加變成贅疣,的確可以算是一種引伸。
另外一個說法就更迂曲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這個字為「天子自稱」,說是天子富加四海,財貨充足,所以「賸」字是以「朕」作為聲符的。可是,在秦以前,朕這個字沒有什麼尊卑之分,舜、禹如此自稱;屈原也如此自稱,它就是「我」的意思。朕的原意是指細小的縫隙,引伸為事物之徵兆,應該是基於同音字相假借才使「朕」成為「我」的代稱。
然而,回頭看「剩」這個字,除了「多餘」的意思之外,它還有「閹割」的後起之義。北魏時代的賈思勰寫《齊民要術‧養羊》就有這麼一段話:「擬供廚者,宜剩之。」這裏的剩,是個殘忍的動詞。賈思勰甚至還說明了「剩法」,肉用的小羊初生十多天的時候,以布裹齒(象牙或其它堅硬的梳狀工具)犁碎小羊的睪丸。這個字有「騬」這個異形,可見騸馬也可用此字。
如果說也是因為同音相假借而使得「閹割」之義利用了這個字形,那麼,從「剩法」來解釋「剩」字是很清楚的——形符是把刀,音符「乘」也表達了一定的意義——《國語‧晉語九》:「駕而乘材,兩鞁(音貝,馬具)皆絕」這裏的「乘」就是「碾壓」的意思。
肉用羊欲其生得肥大,割掉的東西是用不、甚至妨礙所需的。可是,我原先的問題還在:「多餘的」、「不要的」、「需割除的」為什麼也是「僅有的」?
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拚卻醉顏紅。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盡桃花扇影風。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
這是宋代詞人晏幾道的一闋〈鷓鴣天〉,說的是久別重逢之情,「今宵剩把銀釭照」,這裏的剩,是「更」的意思,既有「非分」之義,又有「僅得」之義,顯然,相互對反、相互排斥的意思在詩人懊惱又欣喜的情味中得到統一,我們模模糊糊地感受到這一次見面是不意而得之,多餘的,恐怕也是僅有的。

我不覺念出聲來:「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
張容說:「他又在仄仄平平仄仄平了。」張宜說:「他根本沒有包子!」
[張大春 台灣作家。近作有《認得幾個字》、《我妹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