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2010

a link:大陆多网民卧底调查富士康

郭台銘道歉 阻不了12跳
早上稱「盡力防重演」 晚上再死一人
文章日期:2010年5月27日
【明報專訊】富士康母公司鴻海國際董事長郭台銘昨晨在深圳就近日接連有員工跳樓親自鞠躬致歉,並說﹕「除了道歉還是道歉。」他堅持員工自殺和富士康管理文化無關,富士康盡一切能力防止事件再次發生,但「就算把我本人丟下去也不能保證沒有下一個自殺者」。一語成讖,昨深夜富士康就有了「第12跳」,公司龍華園區再有一名男員工墮樓身亡。

「難保沒下一個」 一語成讖

據官方新華社報道,該社記者昨晚11時32分接到富士康一名葉姓員工電話,稱他10分鐘前在富士康龍華園區D2宿舍樓管理辦公室門口見到一男子倒臥地上,現場已被封鎖。富士康媒體辦公室向新華社證實,富士康晚上確有一名員工墮樓身亡。這是今年以來第12名墮樓的富士康員工,12宗事件共造成10人死2人重傷。

內地《中國日報》引述深圳市政府消息稱,富士康對每名自殺員工派發撫恤金達11萬元。郭台銘承認富士康撫恤金比外界高得多,為免起「鼓勵自殺」作用,日前發予員工的承諾書(見另稿),正是通知員工再有自殺事件,公司不擬撫恤,但員工若不接受,願意收回承諾書。

指自殺多涉感情 無關管理

連串自殺事件疑團重重,郭台銘解釋時,表示富士康和心理專家討論後,初步認為公司管理無問題,自殺是與員工天生個性和情緒管理有關。他指公司在年多前已意識到工作壓力影響員工情緒,成立員工生活關愛中心等,讓員工可上網登記,並獲專人協助。

他表示,富士康員工逾90多萬人,單在龍華已有44.98萬員工,公司難以每個兼顧;他又說,年輕民工之間感情瓜葛眾多,「我不是想揭人私隱,只是其中一位女士(自殺者),我們發現她有感情問題,已通知了她媽媽來到處理,她還是自殺」。

他稱,多個自殺案例都涉及個人感情問題,都已要求父母介入,但員工仍然跳樓,他感到無能為力。他舉例,「每個月有幾百對結婚」,初時他也會出席婚禮並送禮祝賀,後來數目太多才減少出席,他認為感情問題尤其易令年輕人有挫折感。

率傳媒遊廠區 請求正面報道

近期傳媒不斷批評富士康的管理方式令員工孤獨痛苦,郭台銘昨日帶領傳媒參觀廠區,多次請求媒體作正面報道,稱富士康龍華廠區99.99%的員工生活、工作都很正常,「員工也需要正常的鼓勵嘛,媒體要多以正面報道來看事情,多點健康、光明的正面報道才能增強社會安定」。

「第一跳」民工父母哭跪求真相

昨早10時許、郭台銘帶記者遊廠區前,富士康「第一跳」19歲民工馬向前的父母和胞姊在龍華園區南大門外,趁大批傳媒入園,跪地希望記者幫忙尋找真相。馬的雙親身穿寫有「還我真象、馬向前打工遭殃活活冤死」的襯衫,哭叫兒子的名字,其間富士康上下無人理會他們。

馬向前的三姊馬麗群透露,弟弟生前自稱因工作出錯,屢被主管責罵,甚至被調往洗廁所,他出事時廠方原指他猝死,後來警方又稱他自殺,至今仍未詳細交代弟弟死因,他們亦未收到廠方賠償,以至弟弟身亡126日,仍不能安葬。

市政府聲明﹕自殺員工涉世未深

面對強大輿論壓力,深圳市政府昨晚舉行記者會宣讀聲明,秘書長李平表示,自殺事件是快速工業化期間出現的特殊問題,情複雜,自殺員工大多屬「80後」和「90後」,不成熟亦涉世未深。政府將成立小組,由公安部門和規劃醫療康樂部門合作改善社區環境,協助企業完善員工心理諮詢體系。
輿論嘩然下撤「不自殺承諾書」
文章日期:2010年5月27日
【明報專訊】富士康管理層向員工發出信件,要求簽下一份一旦自殺不追究公司責任的承諾書。信件一出,外界立即嘩然,昨日親到深圳的富士康大股東郭台銘稱,承諾書原意為令員工不再因為撫恤金而自殺,「如果字眼有強迫成分,我絕對不會發出信件」,他表示願意把信件收回。

連串事件 公司上下感壓力

郭台銘表示,自從跳樓事件發生以來,由早上至晚上甚至睡覺時,無間斷接到電話通知有新的自殺事件,他自己和公司上下都感到壓力:「除了道歉還是道歉,除了痛惜還是痛惜!」

當員工親人 遇自殺難過

他昨日一早就趕赴深圳,10時許到達富士康龍華園區,在200多名記者貼身緊追下遊園4個多小時,遊園結束約2時許,他還未吃午飯,又再立即參加由專家主講的防止自殺研討會,表現極之緊。他表示,自己一直把員工當成親人一樣,別人的父母將子女交給他,結果卻屢屢有人自殺,令他感到極之難過。

在參觀園區時,郭台銘沿途向記者介紹富士康的應變部署,他認為現時要找出員工中的隱性個案,防止他們自殺,公司已把44.98萬名員工分為50人一組,合共數千「相親相愛」小組,讓每組員工互相留意對方的情緒問題,互相開解,及時找出意圖自殺者。

增安全網 設互助小組

硬件方面,富士康在廠房各處,包括走廊宿舍列樓等高危位置,都會加裝防止跳樓的安全網,總面積達150萬平方米,他承認方法可能「有點笨」,但他仍誓言會不惜工本,力阻慘劇再發生。

富士康日前下發「防自殺動員令」,要求員工簽署同意書,授權公司將身體或精神有問題員工送院治療,自殺員工或家屬不可向公司提出法律以外的額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