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007

全面禁煙之趣事

Dear All:
剛從冰冷如水的江南回港﹐就覺得一個暖字。
不過﹐讀報﹐發現有些人在寒。就匆匆寫了些字﹐是想說﹕沒有過不去的坎。人生無常﹐吞云吐霧﹐也是躲不過的。認吧。
香江漫話﹕香港全面禁煙之趣事   
從二00七年元旦日零時起,香港全面實施禁煙條例,任何違例吸煙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   
盡管新年首兩日﹐控煙辦的人員﹐巡查了七十多間食肆及娛樂場所,暫時未有人遭票控﹐但並不意味著此間煙民們﹐果然就心甘情願地“令行禁止”了。   
最高判罰五千元六類場所獲“緩刑”   
據港府新聞網十月十九日的公報﹐香港立法會是日三讀通過禁煙條例。據介紹﹐禁煙條例草案首次提交立法會審議﹐是在二○○五年五月十一日,其後法案委員會共舉行了五十多次會議,包括共有一百多名各界代表/團體出席的公聽會。   
根據全面禁煙條例﹐絕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眾地方(如食肆、辦公室、學校、醫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齡人士光顧的酒吧)的室內區域,都須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禁煙。
不過﹐就有六類“合資格場所”,即夜總會、商業浴室、按摩院、麻將館、會所內指定的麻將房,以及某些酒吧,獲準最遲在二○○九年七月一日實施禁煙。   
煙民律師細讀法條金紫荊新“勝地”   
元旦恰逢內地訪港“自由行”高峰期﹐然對香港禁煙條例不甚了解的訪港“老煙槍”們﹐新年一入境就“苦不堪言”了。   
香港景點之一──灣仔金紫荊廣場,除了奪目的紫荊花像,立時多了另一個“勝地”──煙霧瀰漫的吸煙區。有旅行團領隊﹐批評政府未有提供足夠資料及指示給內地旅行商。他們唯有“臨場發揮”,為煙民團友找尋場內吸煙區。   
不過﹐也有訪港的內地煙民律師﹐入境後一報在手仔細研讀﹐結果比港人對禁煙法條了解還多。如﹐在有帳篷、太陽傘或天花板的戶外茶座﹐如果四周的圍封程度超過各邊面積的一半﹐則仍然屬於室內﹐不可吸煙。   
最有趣的是﹐遍布香港街頭的垃圾桶﹐因為頂端帶著一個金屬煙灰缸﹐新年之後成為“難兄難弟”圍桶“取暖”之地﹐有此間媒體戲稱之為新式“打邊爐”。   
禁煙條例剛實施兩日﹐是否會影響酒店、食肆的生意﹐尚沒有權威數字公布。不過﹐記者新年來進出這些場合﹐果就覺得空氣清新了許多。   “
圍城”內外烽煙未了專欄人撰文哀悼   
錢鐘書小說《圍城》詮釋婚姻真諦說﹕“圍城裡的人想出來,圍城外的人想進去”﹐這句話用來形容香港“煙城”內外人們﹐此刻的複雜心情也很恰當。   
陶傑在專欄文字?說﹕0七大禁煙﹐將全港市民分為了“煙民”與“非煙民”兩大陣營。“煙民”稱受盡排擠﹐“非煙民”則憤怒聲討二手煙害死無辜。近日﹐兩派“罵戰”﹐連小學生青少年也加入戰團﹐好不熱鬧。   
此城另倆才子馬家輝和梁文道﹐則在禁煙日前﹐鄭重專找一日走進尚未禁煙的餐廳﹐以在一起抽最後一次煙對“小白棍”表示“哀悼”。   
兩位才子對“吞雲吐霧”的執著不同﹕梁表示還是會執著地卷他的“手卷煙”﹐並預備策劃一個集子﹐招募此城各方煙民撰文對“失地”表哀悼﹔馬則表示迷上了“戒煙”這個有趣的遊戲﹐盡管成敗由己﹐還是再戒一次。於是﹐二00七年新年伊始﹐倆才子因了根“小白棍”﹐稱要走不同的路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