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2007

湯家驊。忘了,忘不了。



忘了,忘不了
文章日期:2007年6月8日
【明報專訊】科學家告訴我們,人類的記憶有三種:感覺記憶、短期記憶和長期記憶。差不多所有記憶都先由感覺記憶收集,再分類至短期記憶和長期記憶。而我們的大腦亦以不同的區域處理不同的記憶。記性好的人,他們大腦處理長期記憶的部分可能特別發達。
我不知道我的大腦中,負責長期記憶的部分是否發達。我對一些人名、臉孔、事情的細節很多時都記不清楚;但對一些重大的事情,我的記憶卻是非常全面。例如我清楚記得第一次聽到美國總統甘迺迪遇刺的消息時是在上學途中。我當時坐在電車上層,電車停在接近現今銅鑼灣富豪酒店的車站,我俯首下望,看見報販拿頭條標題為〈甘迺迪遇刺〉的報章,高聲喊美國總統遇刺的消息。又或我聽到歌手約翰.連儂(John Lennon)逝世的消息,是個接近聖誕的晚上,我正在駕車回清水灣住所的一個彎角上。又或十八年前六月三日晚上聽到解放軍在天安門清場的消息,和九一一在電視機旁呆呆看飛機撞向世貿大樓的一刻。這些回憶不是刻意保留,卻像永遠不會褪色,不能忘懷。
有些回憶是需要提示的。一篇文章、一幅畫、一個景像或一段音樂,都可以是一個提示。例如每一個我懷念的朋友,都有一段與他們相連的音樂,聽到那段音樂,自然會記起他們的音容。這不是刻意的追憶,只是忘不了。
有人認為所有追憶都是痛苦的。開心的回憶因為歡欣不再,始終有它苦澀的一面。傷痛的回憶只會挑起萬般哀思,更不好受。要快樂地活在今天就得忘記過去,人生才算正面。我不認同這種想法。對我來說,所有回憶都是美好的。開心的,曾經擁有;悲痛的,也是生命的一部分。記憶可以是重溫生命的源頭,也可以是生命歷程中的一些里程碑、坐標,指引著前路。最重要的是,人是應該有感情的。最可怕的,不是人沒有記憶,而是對記憶麻木。所以,不要告訴我要忘記過去,有些事情,是忘不了的。
[湯家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