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靜夜﹐梳理在港兩年三個月的人生游歷﹐最令人魂靈激蕩的﹐非與龍應台老師的交往莫屬。
到底什么是“文化”呢﹖
生在讀書人家的小女子﹐盡管捧讀了幾十年的書本﹐然直到在香港大學新聞與傳媒研究中心──“文化政策與傳媒素質” 課上﹐接受了龍應台教授的“人文激蕩”之後﹐方茅塞頓開。
在當下價值混亂的現實中﹐龍禮貌而執著地撥開迷霧﹐在在刻下高貴的“文化價值”印記。
感謝她﹐賜予小女子“一雙慧眼”﹐從此有了事事處處追尋“文化”本質的心。
*******
今兒﹐晚間﹐與MAY BOY帶著肥仔﹐去赴友人的家庭聚會之約。
車﹐緩緩行到院門口﹐忽見一小童踏了滑輪迎面而來。MAY BOY即刻減速﹑按喇叭。
然﹐不知是小童心慌﹐抑或是受了驚嚇。他搖搖晃晃﹐仰面摔倒了。
盡管﹐車與小童間還有相當一段距離﹐小女子還是本能地驚呼﹕呀─慢點兒﹗﹗看呵﹐你把孩子嚇著了﹗﹗﹗
MayBoy:没事儿的,開車人自然知道距離﹐坐車人大驚小怪﹐反而會影響駕手的判斷。而且﹐沒有成心想嚇他﹐要嚇也是喇叭的事兒。何況﹐在這樣的路口玩耍﹐本身也是不該的。(果然是律師﹐思維嚴謹極了。)
那孩子﹐沒事人似地一轉身﹐爬起來﹐玩去了。
MAY BOY和小女子﹐卻對男女對事件的不同反應﹐有了一番討論。
小女子﹕不論怎樣﹐那是個人﹐還是孩子﹐并非很有判斷力的。或許看著車來﹐他就已經慌了。那么﹐車手能做得﹐就是盡量減少給他的壓力。即使停停等等﹐也未嘗不可呵。要教育孩子﹐也該等安全處理了之後﹐才做的下一步。這樣做﹐或許不合理﹐但是合情。
MAY BOY﹕應當相信﹐駕手是有基本判斷的。而且﹐減速﹑按喇叭也是處理這樣情況的基本動作。如果﹐遇到這樣并不危險的情況都停車﹐那么交通一定更得堵塞了。合情﹐也要合理。
小女子﹕那孩子﹐的確嚇著﹐并摔著了﹐這是事實。或許邏輯上的道理﹐遇到現實的情形﹐注定是蒼白的。
之後﹐小女子想起之前與友人的一番筆談﹕
大千世界﹐男女而已﹐"于理"與"于情"﹐兩個"物種"看問題的著重點﹐實在區別很大。不敢說﹐才子們看不懂人間"情"﹔但是﹐往往"在理"不"在情"的事兒﹐眼前或是"于理"贏了大面兒﹐放長遠了看﹐定還是"于情"勝出。
小女子以為﹐"情"方是人這個物種本質的東西﹐與"文明世界"游戲規則無關的。
回讀龍老師關于文化的數篇文字﹐回味起阿城去年末在港出席“亞洲文化論壇”﹐有一番關于“知識人﹐不一定是文化人” 的闡述。
小女子想﹕今日此事﹐或許與如何看待“文化”與現實生活有關﹖
然﹐用“文化”﹐就解得開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