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010

鄧小宇:誰知道我們是否真的愛?

誰知道我們是否真的愛?
文章日期:2010年2月15日

【明報專訊】在我心目中愛情應該是當事人兩者之間很私人的一個領域。

從什麼時候開始,每年二月十四日的情人節,起碼在香港,變成了大規模的、集體的戀愛大曬命?

在這個什麼都有套餐的年代,情人節確是不能倖免被商品化和消費主導的洗禮。

記得幾年前在情人節那天早上我在港鐵車廂看見幾個穿全套黑色西裝、結上領帶的年輕小伙子,每人手中拿不止一束花,齊齊向中環站進發,那天既不是假期,而當時亦已是早上十點以後,正奇怪這群青年怎不用上班反而約好同時送花去在中環上班的女友?我似乎對香港人的生活模式真是愈來愈不了解了。後來有人告訴我這是一些花店的噱頭;它們在情人節那天是派遣穿西裝的男性親手把花送到收花客人的手中,這群西裝男原來是送貨員!想落是挺無謂的,但畢竟也算製造了一些就業的機會,那怕只是一天的散工。

視覺上的噩夢

我一生人從來沒有嘗過在情人節的溫馨浪漫經驗,在這方面我相信我是歸於大多數那一群,說我酸葡萄也好,心理不平衡也好,甚至無理取鬧也好,對我來說情人節那天委實是視覺上的噩夢,更不明白為什麼全港所有的情侶像在合謀策劃一套大型荒謬劇。先說不可缺的一環——花,當天在街上無處不見到一束束的花,本來應該是帶來美感的花,一旦經由花墟或其他叫什麼「妍」或「花嫁」之類的花店包裝、擺弄之後,已將花本身的美感扭曲,這些「精心設計」大都是把形態各異的品種拼在一起,再加些滿天星之類的配襯所組成的「炒雜錦」,然後由它們的主人抱住公然通街展覽。到了下班時間在中環尖沙嘴一帶確是花的天下,即使沒有男伴陪同,那些白領麗人抱不知是由誰送的「勝利品」時(據說很多原來是收花人自己落「柯打」送給自己),即使表面上表現得不怎在意,但總有辦法叫人一眼看出內心散發出來的那陣「得戚」神情。

有男友陪同的那群就更不得了,更大模斯樣。也不知是誰定的例,為什麼每到情人節就非花不可?而且非要那末大紮,那末的俗艷,我想較具美感那些花也許為數不少,只是我們較少機會在街上見到吧了。「錢瑪莉」及其同類又怎會拿著束花通道去?是的,集體抱住一大紮又一大紮花逼巴士、往地鐵鑽,情調上是否有點不恰當?看到這些公然展示他們甜蜜的情侶,我的感覺竟有點像張愛玲(又是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寫振保見到他太太和那個小裁縫時的涼薄反應﹕「一對沒有經驗的姦夫淫婦。」是有點鄙夷,但亦有一絲淒然。

造物者惡作劇

在我心目中,戀愛中的情侶是美麗的,像一對璧人,應該是惹人羨慕的,但放眼四周,那些儷影雙雙當中,有幾多對會入到這個組別?宇宙在這方面如果還說不上是殘酷,也起碼與人類開了個大玩笑。在這方面造物者確是個天才,可以塑造虧想得出千奇百怪的缺陷,以及這些缺陷互動組合的無限可能性,而造物者似乎搞了這個惡作劇仍意猶未盡,在賦予人類各種可怕可憎性格時,也是絕不手軟,我們日常生活中碰到猥瑣暴戾……的男人,潑辣「倀雞」……的女人(這些形容詞是寫之不盡的),已多到我們早已麻木,甚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了。在情人節看這些情侶,我想他們當中有幾多是造物者的惡作劇,有幾多是真心相愛,然後就明白到「真正」的戀愛原來是多麼的難得。我意思是外形上能引起人驚艷,覺得「這就是了」的,確屬罕有。什麼內在美、求淑女說穿了也不過是自欺欺人;沒有基本的外在,單靠內在是派不上用場的,而且香港人(或者說人類)的嘴臉我們不是沒有見識過,即使純「內在美」也不好找啊。

然而大家總要活下去,就算不打算傳宗接代,怎也想找個伴,有個家,於是唯一只能做到就是退而求其次,再其次,次次次,我們見到的不大部分都是這類勉強、無奈的組合?

總有沒戀愛的人

怎的來說,在情人節有機會遊街的一群也總算很難得了。很多時候我們都似乎忘記了其實活在世上有哪一個人不想談戀愛?包括那些在食肆後巷洗碗的阿嬸,包括那些嚴重自卑的「電車男」,包括了……而我們好像從不曾想過為什麼打從開始我們已毫不考慮就把社會上大部分的成員從cupid的取錄名單中剔除出來,好像他們和戀愛是全沾不上,亦絕無需要。

人生中一些美好的、實質的、難得的經驗,原來很多人窮一生也從沒嘗過。而最可怕的是,我們絕少在這方面去作反思,全盤接受了很多人「從沒嘗過」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是合情合理的。

從這個角度去想,情人節街上的花無論是多不入眼,那些情侶無論是多麼不對稱,他們是否真正的互相相愛,也都不重要了,相比之下,他們總算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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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鄧小宇 編輯/李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