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2008

臺修法擬準大陸學生入讀大學

大陸學生赴台留學 最快明年9月落實
文章日期:2008年9月22日
【明報專訊】台灣教育部手修法,準備讓大陸學生來台就讀大學。教育部日前通過修訂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增列大陸學生來台就學的法律基礎,立法院也預定在本會期通過上述法律修正案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大陸學生最快可於明年9月來台就學。
港澳學生不再列僑生
教育部這次不僅增列大陸學生來台就讀,還將過去歸在僑生這類的港澳學生單獨列出,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這是根據港澳關係條例,將港澳生來台就讀法制化。這兩項法律修正案將提報行政院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
但是,未來將開放多少名額、招生方式,以及學費等等細則,教育部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這些配套方案預定在明年一月出爐。目前在台的大陸學生是依專業人士和學生交流辦法來台短期進修,一次可停留兩個月,最長為4個月,校方會給予生活補助費,如台大過去一個月給四五千元新台幣(約1000港元),但沒有學位。
台灣近年來生育率降低,私立學校面臨招生不足窘境,因此對開放措施大表歡迎。但相對於香港願意提供高額獎學金吸引大陸優秀學生等,台灣能提供何種優惠條件,仍有待觀察。
(明報駐台記者莊慧良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