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08

謊言的受害者

K,
周末約訪了中國加入WTO的首席談判官龍永圖,我們是老朋友了,之前有過兩次訪問。這次,繼續“審”。呵呵。
一次是2002年4月,中國加入WTO后第一次在博鰲亞洲論壇召開年會,他在午餐會上透露,即將啟動東盟十加一進程;一次是2003年4月,他離開外經貿部,前來擔任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
那一年,恰坎昆會議失敗,全球貿易自由化受挫。龍邀請了他的老對手、前中國加入WTO美方首席談判巴爾舍夫斯基,還有世貿的兩任前秘書長。那年的幾場午餐會上,這些全球貿易的曾經推動者,卻異口同聲WTO是個流氓組織:因為,富人笑言要和窮人“平等地”玩兒,純粹是謊言!!窮人一旦接受了富人的誘惑,從此萬竊不復,只有被掠奪。窮國和富國的關係亦是同理。
所以,當年博鰲亞洲論壇成立,前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說:我們的國家,不會也不能全面對富國開放!因為,那些跨國公司如同巨人,一腳就會踏破窮國的籬笆墻。那時,我們就無從保護自己的女人、孩子和老人。
這個報道過去了六、七年,總是縈繞在小女子的腦海。所以,在港參加第六次世貿部長級會議報道,我去報道非政府論壇的反世貿之聲,并且在灣仔天橋上,結識了觀察者呂寧思。

Made in china,背后可不只是血汗,更多的是被打翻在地無從拾起的良知。外部的,和內心的。文中的小L們,無論如何也不會離開她們口中如此非人道的生存環境。為什么?!


毛公仔廠的那些工人們
文章日期:2008年1月11日

【明報專訊】在深圳探望被斬傷的黃慶南後幾天,十二月十七日,偶然看到電視新聞以頗大的篇幅報道一月一日在內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深圳龍崗打工者中心註冊人黃慶南,正是因為向工人宣傳這條新法例,被斬斷左腳。

那段新聞出自亞洲電視。這家電視台近年被公認為「香港中央台」,指其編輯方針緊緊配合本地親中政團及內地的政治需要。然而,看來這標籤更大的效果是替另一家大電視台做了掩護。因為單以內地新聞來看,兩台其實都是差不多的中央台——最重要是報道國家領導人進進出出、嫦娥奔月或打撈國寶等愛國新聞,然後是各省各市的花絮,有深度而要冒得罪官府權貴風險的社會新聞採訪,少之又少。

亞視的報道是這樣的:「內地明年由一月一日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在內地設廠的廠家都很關注。香港工業總會二十多名代表下午到廣州,與廣東省勞動及社會保障廳官員會見,了解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背景及詳情。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會後表示,本港廠商最關注新法實施後會否增加經營成本,他估計一般廠商成本至少增加兩、三成,加上新的《勞動合同法》其中一條列明不能隨便解僱資深員工,如果解僱就要作出較以往更多的補償,因此令本港廠商感到擔憂……下個月一日起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最令人關注的是第十四條規定,公司要和做滿十年的員工簽訂無期限的合同,變相要終身聘用他們,日後公司要解僱長期員工,會較現時困難得多。首先,要證明員工失職或『調職失敗』,即未能安排合適職位給有關員工,接與工會協商,再向政府作出報告,之後才能和有關員工解約。就算成功解僱,公司所作的補償亦會比現在多很多,包括每做滿一年就要補償一個月薪金。為了逃避新合同法,近幾個月已有多間內地公司強逼員工先辭職,然後再簽訂新約,藉此將員工的年資一筆勾銷……」

這篇報道不是用當時得令的「愛國角度」,而是九十年代初延續至今的「港商角度」——我們習慣了而少去質疑的角度。那「駐廣州」的漂亮記者,整天跟一班來訪港商,問他們擔不擔心成本上升——肯定擔心啦;她在香港的同事則跑到另一名大老闆面前問同樣的問題,老闆說:「面對珠三角營商環境的變化,我都有考慮過到離岸的地方考察,也去過越南,的而且確,當地的工資起點很低,制度寬鬆,因為越南是跟中國開放政策這寬鬆的環境去做,故在調配上,比其他地方靈活很多,這是很吸引港商。」

如果這篇報道是刊登在商會的內部通訊裏,也算合情合理,但現在卻是向全港幾百萬不同階層的市民廣播。難道香港人還都當自己是老闆?

老闆心態看中國勞工?

「最令人關注的是第十四條規定,公司要和做滿十年的員工簽訂無期限的合同(在香港簡稱長約),變相要終身聘用他們」。記者寫下這句話時,可能忘記了自己也是打工仔,跟亞視簽的是長約,也忘了亞視會替他供強積金、買勞工和醫療保險,否則他怎能認為內地勞工得到和他一樣的待遇是最令「人」關注(擔憂)的?更大的問題是,標榜客觀中立的香港記者,人在廣州,卻沒有到附近的工廠與任何一名工人談過。工人是合同簽署者,怎麼報道沒有他們的聲音?在工人眼中,《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可能是「最令人欣喜」的。

沒錯,我們身邊真的有挺多港商老闆。我爸十年前到深圳開製衣工場,我朋友的爸也是,我們的父母之後都離了婚。我還記得,十年前在廠裏被視為太子爺的怪怪的感覺。曾幾何時,港商代表了香港人對祖國的貢獻,養活了千千萬萬同胞,形象正面。現在風水輪流轉,香港要靠南調的「北水」活命,每天都有很多有關大陸資本家的消息報道;但一提到工廠,香港傳媒馬上歸回香港老闆的位置發言。彷彿香港人在大陸若連老闆都做不成,就什麼也不是了。

* * *

十二月十六日,在香港大學碰上畢業禮時節,幾乎每個活潑的畢業同學都手抱一兩隻頭戴四方帽的毛公仔。我不忍直視毛公仔臉上掛的、與畢業同學一樣甜美的笑容。

三天前,我隨《星期日泰晤士報》的特約記者到東莞橋頭訪問一間毛公仔廠的工人。因為要等工人下班,訪問在晚上十一點半才開始。來了三個人,車工小L、包裝工小M和貨倉工小P。三個大男人,每天由早上六點半工作至起碼晚上十點半,一個月工作三十天,星期天晚上不用加班算是放了假。小M說:「我屬於包裝部的生產線,每個人都有分工,我負責替洋娃娃梳毛和剪線頭。」今天梳了多少個?「今天由六點半做到十點半,梳了四千個洋娃娃。這已經是最早的下班時間了,工頭知道我們這條線能做四千個,翌日就會加到四千二百個。有時趕工,每天要梳六千個。」

看過潘毅老師寫的《中國女工》就知道,為了以最大限度榨取工人的勞動力,內地工廠建立了一套嚴密的規訓制度,管你在生產線上的姿勢、管你的生產速度、管你廿四小時的生活秩序、再以無所不包的守則管你的日常生活。長時間睡眠不足令工人極易出意外,還記得嗎,珠三角工廠每年有超過四萬節手指被機器切斷。由於來自農村的勞動力源源不絕,工廠老闆根本不用擔心勞動力再生產的問題,於是,他們只會花心思減少工傷賠償,卻不會減少工時。

對,姿勢都要管

小L、小M和小P雙眼累得滿佈紅絲,仍然跟我們滔滔不絕地投訴了兩個小時:上廁所超過五分鐘罰款十至二十元;不加班罰五十元;把飯堂的飯拿去宿舍也要罰錢;飯堂缺人手,煮給工人的菜是用腳洗的;每個工人還會被扣押四十天工資,一個工人九月開始上班,要到十一月中才拿得到九月的工資,如此類推,到辭工時,廠方幾乎必不發還那扣押金。超長工時、沒加班費、扣押金,全部都違反了國家《勞動法》。血汗工廠十幾年,數以千計血汗工廠到○七年十二月仍然繼續把一個一個年輕的生命榨乾榨淨。

《星期日泰晤士報》特約記者不是來採訪新《勞動合同法》的預備情,而是要寫一篇例牌稿子。每逢聖誕節消費高峰期,歐美傳媒和一眾良心消費組織(ethical consumer groups)都會做一些報道或報告,追蹤內地消費品的生產過程,看國人的聖誕歡樂是否建築在對別國工人的削剝上。特約記者收到倫敦寄來幾十張迪士尼產品的相片,便找到東莞那邊去。小L、小M和小P看不斷閃動的手提電腦屏幕,不時就喊出來,「這個有做,做了幾十萬個」,都是我們熟悉的迪士尼卡通人物。這些報道雖然例牌,卻是對讀者很重要的提醒。
共謀抑或同路人

聖誕節不也是香港的消費旺季嗎?在香港出售的內地製產品不是比外國還多嗎?但我翻來翻去,都不見有香港傳媒透過記者親身採訪,呼籲港人留意產品的生產情,關心內地工人的福利和人權。在十二月十四日,倒是有幾份中文報章引述美國全國勞工委員的報告,指美國連鎖超市沃爾瑪的聖誕飾物是由中國童工在惡劣環境中生產的,《蘋果日報》將這段新聞放在國際版,還以此諷刺美國總統布殊。記者慣性地「律港以寬、律美以嚴」、香港各大學的畢業生抱米奇老鼠毛公仔時,怎會聯想到小L、小M和小P的窘境?

其實,香港人不是不知道,內地經過二十多年港商有份帶動的粗放發展,副作用已多得難以承受。近年我們最關心的,自是不斷流入的有毒食品。在這條線索上,香港記者開始學效西方傳媒,以消費者的角度追溯食品的生產源頭和生產情。但是,有毒食品、環境污染和勞工剝削實在是粗放發展後遺症的三胞胎,不可能扭曲地取一捨二。香港傳媒是時候揚棄硬套在我們面上的港商面罩,起碼改以「良心消費者」的角度報道內地的環境污染和勞工剝削,而不是不加批判地支持廠商繼續在各地掠奪。

更重要的是,讓香港市民從另一個角度看到自己與內地人的結連──不再是老闆和賤工人的關係,而是憂戚與共的同路人。高官政客常常說要搞好國民教育,那就先替我們拆去那由偏見織成的隔閡。

[文.朱凱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