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2006

記錄天星碼頭之“清拆風波”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指﹕清拆天星碼頭已經過五年廣泛諮詢,徵詢過立法會,區議會,古物諮委員會及社會各界﹐取得社會共識。



兩日來有香港市民到清拆現場示威﹐希望當局暫緩清拆工程﹐仔細研究保留該碼頭及其鐘樓帶給港人的“集體回憶”。事件中﹐政府出動警方帶走示威者。


Dear All:
這是中國新聞社和香港中國通訊社﹐今日播發的關于清拆天星碼頭風波的報道。
作為記者﹐我力求﹐客觀記錄﹐不煽情。
對于中國媒體﹐也希望身處香港的大家了解﹐也是有努力和擔當的。不過﹐觀察的視角會與本地媒體不同些。
昨日播發的關于天星大鐘拆卸的稿件﹐目前已經知道美國紐約《僑報》﹐巴黎《歐洲時報》﹐澳門《澳門日報》﹐《星報》﹐《正報》采用了。


一些相關鏈接http://news.google.com.hk/news?sourceid=navclient&aq=t&ie=UTF-8&rls=SNYC,SNYC:2004-19,SNYC:en&q=%e5%a4%a9%e6%98%9f%e7%a2%bc%e9%a0%ad%e6%8b%86%e5%8d%b8
先貼香港中通社通稿﹕

特稿﹕港各方高度關注天星碼頭拆卸事件續有示威發生〔斜體為刪去部分〕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三日電(記者 曉觀)十三日﹐天星碼頭拆卸工程進入第二日。續有香港市民在工程地盤示威﹐要求政府停止清拆工作。

  警方于午後三時開始清場﹐有關行動於下午三時開始,並於下午四時四十五分結束。

  行動中,共有十一名男子及兩名女子被帶離地盤﹐其中一名四十一歲女子其後被警方拘捕,被帶返海傍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位于中環的舊天星碼頭﹐於一九五五年十月開始興建,至一九五七年三月落成,並於同年十二月啟用。今年十一月十一日﹐因應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停止運作,次日新天星碼頭投入服務。當局有關報告指出﹐中環舊天星碼頭並不是法定古蹟或已評級的歷史建築,其文物價值不足以被考慮作原址保存。

  不過﹐天星碼頭停運當日﹐有十五萬香港市民自發前往告別﹔其後﹐民間組織發起保護運動﹐希望政府保留天星碼頭及其鐘樓﹐指其為港人“集體回憶”﹐見証了香港的發展。

  今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出席公開大學畢業禮後﹐回應拆天星碼頭風波時表示﹕清拆天星碼頭已經過五年廣泛諮詢,徵詢過立法會,區議會,古物諮委員會及社會各界﹐取得社會共識。他呼籲市民,在表達意見時要持平,及尊重法紀。

  他說﹕我與政府各位同事很清楚聽到不同人士對於天星碼頭鐘樓的不同聲音。希望大家明白﹐在城市發展跟規劃發展方面,特區政府一定會同時兼顧保護環境、保存文物,以及滿足公眾對於交通和其他社會設施的需要。重建的新鐘樓,將融合進未來的中環海濱長廊規划。

  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上午在政府總部向傳媒表示,有關搬遷碼頭和填海的計劃是經過多年的廣泛諮詢,並得到持分者的同意方落實。

  他呼籲各界向前看,研究如何把碼頭和鐘樓的特色融入新海濱的設計,保留港人的集體回憶。

  港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在休會近半小時後,作出裁決﹕由於保留天星碼頭有重要性,亦有迫切性,接納張超雄議員的建議,就拆卸天星碼頭,作休會辯論。

  休會辯論保留舊天星碼頭過程中,多個政黨,包括民主黨﹐公民黨﹐民建聯﹐自由黨及工聯會,要求政府暫緩清拆行動。

  孫明揚在立法會休會辯論中表示,在天星碼頭拆卸及中區填海計劃方面,有關的工程有連貫性,不能一刀切,不能要某部分,而不要某些部分。故不可以容許舊天星碼頭及鐘樓在原址繼續存在,當局會先進行清拆,將來完成填海後,在新填海區另覓適當地點,按現有規格,重建鐘樓。

  此間學界也表示出對事件的關注﹕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雖然清拆舊天星碼頭及鐘樓,政府在多年前已經諮詢區議會、立法會及相關團體,但搬遷碼頭時引發懷舊情緒,反應民意已經轉變。他認為,既然政府重視民意,就應該暫援拆卸。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今次事件,反映當民意不能透過憲制及議會反映時,民間團體就會透過抗爭行動爭取。他認為,政府應該汲取教訓,要長期監察民意走勢,不可以只按照多年前同議會達成的共識,就推行新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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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貼中新社通稿﹕

曾蔭權指拆天星碼頭經廣泛諮詢

  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三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十三日表示,清拆天星碼頭已經過五年廣泛諮詢,徵詢過立法會,區議會,古物諮委員會及社會各界﹐取得社會共識。他呼籲市民,在表達意見時要持平,及尊重法紀。

  今日﹐曾蔭權在出席公開大學畢業禮後﹐回應拆天星碼頭風波時表示,大家要明白,政府進行城市規劃和發展時,要找出平衡點,在兼顧文化和環境之時,也要考慮市民對交通設施的需求。

  曾蔭權稱,政府投資了五年時間,向立法會﹐區議會和不同界別人士諮詢。現時的決定,是五年的諮詢的共識,把重建鐘樓融入了海濱長廊的發展內。

  曾蔭權稱,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將繼續會與各界人士對話,但希望社會人士發表意見時要持平,遵守法紀。

  十三日上午﹐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政府總部向傳媒表示,清楚聽到和了解公眾對保留天星碼頭和鐘樓的訴求。

  他同時指出,當局在七年前起,已就搬遷天星碼頭和鐘樓,以及中環填海計劃廣泛諮詢各界,包括立法會﹐區議會和持份者,也得到他們的同意。他重申,在落實計劃前,曾考慮了所有的不同方案,包括原址重置的建議。他強調,現時的計劃充分考慮了各方的意見;他呼籲各界向前看,研究如何把碼頭和鐘樓的特色融入新海濱的設計,保留港人的集體回憶。

  位于香港中環的舊天星碼頭﹐因第三期填海工程于上月十一日停止使用﹐碼頭前往新址。十二日﹐天星碼頭小輪公司開始清拆工程。

  兩日來有香港市民到清拆現場視為﹐希望當局暫緩清拆工程﹐仔細研究保留該碼頭及其鐘樓帶給港人的“集體回憶”。事件中﹐政府出動警方帶走示威者。

  十三日午後﹐香港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在休會近半小時後,作出裁決﹕由於保留天星碼頭有重要性,亦有迫切性,故接納張超雄議員的建議,就拆卸天星碼頭,作休會辯論。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在辯論中表示,在天星碼頭拆卸及中區填海計劃方面,有關的工程是有連貫性,不能一刀切,不能要某部分,而不要某些部分。故不可以容許舊天星碼頭及鐘樓在原址繼續存在,當局會先進行清拆,將來完成填海後,在新填海區另覓適當地點,按現有規格,重建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