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之火亦是「公民教育運動」之火
/馬家輝
文章日期:2007年8月14日
【明報專訊】天安門廣場上周舉行了壯觀的「奧運倒數」晚會,巍巍然、浩浩然,在晚風中緩緩昇起五星國旗,確實展現了幾分「大國崛起」的盛世氣象;內地傳媒說,現場有不少觀眾哭了,因為,中國終於能夠舉辦奧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58年,中國終於讓全世界看見了她的壯大。
奧運如斯重要,當然需要「全國保北京,北京保奧運」,於是,北京各區大興土地、拆舊建新,務求明年在全球奧運觀眾眼前呈現光明亮麗的城市景致;在此以外,又日夜於電視上播放提倡文明禮貌的宣傳短片,呼籲社會大眾待人以禮,力求明年讓親臨現場的奧運嘉賓感受到北京人的熱情友善。
北京建城千載、飽歷萬劫,終托國際體壇盛事之福在21世紀有了重生機會,但這個機會之所以重要,或許並非因為一個「新北京」足讓中國「揚威」於外人面前,而是因為在打造「新北京」的過程裏,北京居民能夠直接面對「公民身分」(citizenship)這個雖然已經出現了很久、但一直沒有被全面觸碰的政治/社會/文化概念。
「公民身分」的概念其實既公開,也隱密。公開也者,在於「公民」的屬性、權利、義務等統統可被寫成詳細的法律條文,橫躺於紙,清楚地供社會大眾想像膜拜,然而,條文上的公民身分往往只是一種「假設」,同住於一個城市內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公民」,至於應該如何精準地扮演公民角色、怎樣無慮地享受公民地位、公民權限的邊界又在哪裏,通常則須經由一連串的衝突和碰撞始能暴露於大眾眼前;北京刻下所經歷的「城市重建運動」正好替公民身分的定義和再定義提供了絕佳契機。
在北京,一切辯論都在坊間之內、媒體之上、網絡之中進行,若用網絡新世代的流行用語來描述,便是ing。
要收地建酒店以迎奧運?住民怎麼辦?怎樣賠償?誰負責賠償?有沒有權力說不?要拆擋路的舊建築?中央政府剛公佈了「十一五規劃」,其中列明必須加大力度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豈不跟奧運大計有所扞格?發展與保育,如何平衡?
要人民改變橫衝直撞的過路習慣?不准吐痰?不准男人打赤膊走在路上?不准汽車任意開上高速公路?難道人民沒有行動的自由?人民沒有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不是早就有法律禁這禁那了嗎?叫警察加強執法便行了,為什麼還要再從早到晚到電視上對我們作疲勞轟炸?
要孩子們多說英文?他們連普通話都沒說得標準呢,幹啥為了歡迎洋人而要他們辛苦多學外語?長大之後,不怕他們都變成「漢奸走狗賣國賊」嗎?這還得了,我大中華尚有人耶?
要我們多了解國情,以便在跟外國遊客聊天時能夠多介紹中國現,這可糟糕,萬一我對洋人說「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而對方反問我中國有沒有免費醫療免費教育免費住房,我怎麼回答?萬一我對洋人說中國政治採取的是「人民民主」制度而對方反問我能不能像台北人一樣投票選市長,我又怎麼說?
種種辯論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強度在不同的平台上持續進行,議題主旨或容有大小深窄之別,語調氣氛也許有激烈冷靜之分,但它們其實都指往同一個方向﹕公民教育。透過種種關乎奧運、由奧運引爆的辯論,不管自己是否在意,北京人都正在參與一場集體的、自發的「公民教育運動」。
在中國,「公民教育」是一個新興名詞,以往雖亦曾被公開提及,但都是被隱藏於「國民教育」、「政治道德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大帽子、大框架之下,沒有獨立的討論位置。 近四五年來,「公民教育」總算有了屬於自己的一片小天地,至少,有些大學開始設立了「公民教育研究中心」之類的學術機構,有些學者開始籌辦「公民教育國際研討會」之類的學術活動,有些出版社編製了《新公民讀本》之類的教學材料,連全國人大亦倡設豎立「公民教育委員會」這樣的官方招牌,但當然,儘管《新公民讀本》內包含了「公民政治」、「民主選舉」、「法治精神」、「人權保障」、「人民主權」等政治章節,但中國官方所訂定的教育目標仍然一面倒地偏向德育培訓,所謂「學生品德教育開始,建立學生是非觀、理性及責任感」、所謂「以學生發展心理為基礎,協助學生心理健康成長,促進人格的發展」、所謂「培養學生關心社會,及對社會的責任感」、所謂「尊重個體差異,指導學生掌握處理人與人、人與家庭、人與社會問題的方法」;簡言之,多說義務,少說權利。
可是,官方歸官方,民間歸民間,中國之有希望正在於中國總有人願意思考、懂得思考,並且眾聲喧嘩,愈來愈不易為官方所規範所禁制。以在北京廣為暢銷的《新京報》為例,它在近兩年來不斷以「公民教育」為題撰寫社評和刊發文章,呼籲政府正視公民權利,讓公民在權利之中領悟、學習、表現愛國。
例如它有文章指出,「到英國訪問,發現這個國家通過一系列的醫療、教育、福利政策把公民個人的利益與這個國家緊緊地聯繫到一起,這種關係是牢不可破的。一旦有什麼險情危及這個國家的生存,就等於是危及了所有公民賴以生存和熱愛的全部生活方式。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一定會奮起保衛自己的國家。真正的愛國主義,並不需要特別的強調,而應該浸潤在國民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只要國家真正為它的每一個公民負上責任,那麼公民熱愛這個國家,難道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嗎?」
例如它又有文章指出,中小學生應被鼓勵到議會旁聽,因為,「現實中,讓中小學生接受公民教育,參與公民實踐的機會還不多,青少年真正的公民生活有些缺乏。公民教育是一項終生教育,其中學生時代的公民教育非常關鍵。但由於目前我國中小學普遍重視文化知識教育,忽視系統的公民教育,一些零散的公民教育多偏重於基本概念的灌輸,這就導致大多學生公民素養、能力經驗的欠缺,並最終影響到我國公民的整體道德素養和能力的培養」。
傳媒是社會的鏡子,亦是社會的號角,看看《新京報》的文章,我們即知公民教育之火已在京城燃起。
奧運倒數,北京熱鬧騰騰,而這熱鬧,絕對不止像煙花一樣燒完即止,因為這場奧運煙花引爆了「公民教育」的辯論火花,推動了另一場同樣熱鬧的「公民教育運動」。反而,遠在南方的香港特區,回歸10年,礙於普選制度遲遲未能落實,教育機構在心虛之下,想必是故意把公民教育辦得溫溫吞吞,甚至把公民教育簡化為「公民秩序教育」即算交差了事,不肯盡責教導學生認識民主選舉的普世人權,而當國家領導人南來說了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卻又立即快馬加鞭撥款調人猛搞其所謂「國民教育」,這一切看在北京人眼內,恐怕會笑得掉牙。
兩個城市,反其道而行,昇華與沉淪的軌,也就隱約可見了。
馬家輝--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