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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才子執筆,我們合作的評論。在“惠敏事件”中,鮮明地提出“人文奧運”的“提示”,實質是對于一種大語境下的人文關懷扭曲的“質疑”;對一種嬌揉造作社會風氣的“質疑”。
值得欣慰的是,惠敏的執著,我們報道的執著,在一片反對的“大語境”聲中,終于將事件的本質顯露出來了。我們終于聽到了該聽到的話:被完全感動了。
或許,媒體一呼啦的涌上去,又會出現另一面的一邊倒,到時,我們得提醒自己:什么是“清醒”,什么是事情的本質。張父,是個意志非常堅強的人,不過,他聽得進小女子的建議。
“人文奧運”與關懷小惠敏的夢想
據報導,“小神鹿”小惠敏預定28日淩晨跑到天安門廣場,也即說小惠敏將實現從三亞至北京迎奧運長跑活動。
回顧小惠敏近兩個月來的長跑,來自民間的各種爭議不斷;媒體的關注有增無減,不僅沿途的媒體紛紛跟蹤報導,甚至連央視以及不少國外通訊社、電臺、電視臺紛紛關注小惠敏。事實上,如今人們關注的焦點已不僅是小惠敏該不該進行長跑,而是在當前迎接2008北京奧運的背景下,小惠敏的長跑是否真的違背奧運精神,以及我們如何去弘揚“人文奧運”的理念。
有媒體評論認為,小惠敏的長跑與奧運精神背道而馳,因為小惠敏的父親張健民“急於製造一種出名效應,以達到某種商業目的”由此“ 讓一個8歲的女孩如此奔跑”。
顯然這是在認定小惠敏長跑是一場“出名秀”、“錢途”論、“虐童罪”行為的前提下得出一個觀點。如果事實如此的話,小惠敏的長跑當然與奧運背道馳的,是人們所不能接受的,理當勸阻。
然而事實上,儘管關於是否虐童、是否商業炒作的爭議不斷,曾還一時陷入紛擾的商業糾葛當中,但是我們看到,父親張建明陪同小惠敏長跑,也並非一時衝動,而是出發前經過長期的訓練等準備,同時之前已參加過多項馬拉松長跑賽事;在海口沒有了商家贊助情況下,為了夢想依然繼續北上;而且小惠敏本身就喜歡長跑,跑至北京本是她的夢想;父親張建明並非人們所想像的威迫小惠敏,而根據小惠敏的平時的長跑的速度權衡,每天能跑多少多少。
誠然,這並不是就說小惠敏長跑就體現奧運精神。如同眾多反對者所指出的,畢竟是一位還沒發育的八歲女孩,如此長跑確實讓人擔心。
但是眾所周知,北京2008奧運提出的是“人文奧運”的理念。“人文奧運“理念也包含了體育對人本身的關心,這就是以人為本的奧運發展理念。人是一種文化的存在,體育對人而言不僅僅是“身”的需要,而且也是“心”對價值和意義的追求。“人文奧運”的提出,是北京奧運順應了“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社會發展趨勢,從人自身、人的生活世界、意義世界出發對人與體育的關係最有力的詮釋。
既然“人文奧運”最基本的理念,是對人的尊重,故而小惠敏有夢想的權利,社會也應當以人文關懷的精神,尊重小惠敏的夢想。
眼下,我們沒有充分的科學的論證,可以說明小惠敏的長跑必定會大大影響她的身心健康,有的只是各路專家層出不窮的“建議”和“認為”。那麼,既然小惠敏有這樣的基礎和條件,有這樣的愛好和夢想,為何不能她追求自我、實現夢想的追求予以尊重?
因此,筆者認為,為實現夢想,在合理的條件下,敢於挑戰自我,不斷克服萬難,朝夢想的方向前進,這本身是奧運精神體現所在。暫不論小惠敏是否體奧運精神,但她堅持長跑的頑強意志和不怕苦累的精神足以讓人敬佩。
同時,迎接2008北京奧運,要大力弘揚“人文奧運”。從這角度上講,不管你是否贊同小惠敏長跑,都理應關懷的小惠敏的身心健康;理應關心或者甚至支持她的夢想;給予具體而微的關懷和幫助,而不是在大語境下進行是非的批判和爭議,製造“關心”的假像。只有如此,我們才可說做到了宣揚“人文奧運”。
作者: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