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2008

戴晴“正名”

戴晴來港
文章日期:2008年12月20日

【明報專訊】名記者戴晴為宣傳她的新作《在如來佛掌中——張東蓀和他的時代》,來港幾天以來馬不停蹄,不斷地演講和接受訪問。今天我有幸出席她在中大的演講,六十七歲的她精神爽利,頭髮烏亮,臉蛋通紅。個多小時演說後,還要回答學生連珠炮發的問題,反應神速,妙語如珠,叫人如沐春風。
這次演講是中大出版社和新聞與傳播學院合辦的,所以講題與新聞有關:「真相的誘感──誰能成為『調查記者』?」曾因支持不同政見者而被關進秦城監獄的她,一開始便「正名」說,以前內地傳媒為避免「報道」二字敏感,有時會稱調查報道為「報告文學」,但她認為,「文學」二字始終有創作成分,用於新聞不夠準確,還是用「調查報道」好。這次她花上八年為張東蓀「洗冤」,追查這宗叛國案始末,由清末寫到文革 ,更是「歷史紀實」(Historical Investigative Journalism)。
她不同意香港的記者被稱為「狗仔隊」,她認為記者的身分是監察人的,地位比被監察者高,別人應敬畏你,而不是鄙視你。
租界和殖民地,保留了中國大陸可望而不可即的自由,可香港都要珍惜。奧運金牌得主來港,記者蜂擁上前就只追問有沒有跟富豪拍拖,買了什麼珠寶……這叫她非常心傷。運動員是誰培養出來的,用誰人的錢?為什麼一句不提慈善?一句不問怎樣回饋國人?
會後她與我們午膳,還風趣地跟我們說廣東話——她養父葉劍英是廣東人,說普通話帶客家口音,但兩個廚子都是說廣東話的,所以戴晴會點「牛葉」和「蘿蔔糕」。還會用廣東話說:「我好鍾意你!」笑得我們人仰馬翻。
[陳惜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