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2007

梁文道。解放「發展」,人人有權。

解放「發展」,人人有權
文章日期:2007年9月18日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甫上任後,第一次在立法會上闡述他未來五年的施政方針時曾說,自回歸以來,香港人看待公共政策的標準已經改變,香港人追求發展的同時,亦追求其他價值與目標,當中包括「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保育文化傳統,維護具人文精神的生活方式」。究竟,曾特首所言的「可持續發展」是什麼,與「發展」又有何分別?

翻閱數年前成立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文件,把「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定為「把香港建設成世界級都會,使香港成為一個整潔、舒適、足以自豪的美好家園」,若要達標,市民、商界、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必須通力合作。目前,環境局更特設兩個首席助理秘書長的職位,專責推動香港「可持續發展」;而為數一億元的「可持續發展」基金亦早已成立,用以資助那些有助加深市民認識「可持續發展」概念的計劃,以及鼓勵市民在香港實踐可持續發展原則。

其實,香港政府經常掛在嘴邊的「可持續發展」,不過是在「發展」前多加了一個「可持續」而己。這或許說明,政府「此地無銀」的心態,即現時的「發展」並非可持續,沒有考慮「環境」、「文化傳統」、「人文精神」等等。那麼,加了「可持續」就能完事?
拆解「發展」

最近的保育風波,我們常看到「要在發展和保育之間求取平衡」的說法,而曾特首在他的競選政綱裏,更發明了「進步發展觀」這個新名詞。當他的新班子埋班後,旋即打鑼打鼓成立以「進步發展觀」為宗旨的發展局,由林鄭月娥率領,將特區政府「發展是硬道理」的邏輯思維盡情演繹,同時亦「走入群眾」,耐心地解釋政府的「發展」是會在經濟、規劃、保育、環境等等多方面求取平衡。

「發展和保育之間求取平衡」,這說法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再想深一層,你就會發現「平衡」這個字眼用得實在巧妙。任何兩樣東西只要說得上平衡,那就意味他們是矛盾的了。例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愛情與親情的平衡」,只要把「平衡」這個神奇的字眼夾到中間,我們會忘記工作和生活、愛情與親情、乃至於發展和保育本來都是用不鬧矛盾的事情。

更神奇的字眼,則是那個我們從不置疑其定義,彷彿人人都懂得的「發展」了。「發展」是好的,就像我們說生命是好的一樣;它不止好,而且是一個社會所能追求的最好價值。

所以當有人在一些定義含糊的問卷調查裏,把問題設定為「保育與發展,你會選擇何者?」的時候,絕大部分的人一定會選擇發展。所以只要把「發展與保育的平衡」這套說法抬出來,保育就注定不戰而降了。因為它先設地將保育和發展放置在平衡木兩端,一邊重,另一頭就一定會輕得飄了起來。如果兩者有矛盾,逼大家選擇,重的必定是發展。

看看香港的「進步」發展

單從近期一連串舊區重建及填海工程的事件中,不難理解特區政府的「發展平衡術」究竟是一個怎樣的邏輯,香港的發展觀有多「進步」。

重建擁有140年歷史的嘉咸街露天市集,然後大肆翻新粉飾,再仿製一個懷舊的「老店街」,包裝成招徠遊客的旅遊景點;把天星、皇后碼頭與愛丁堡廣場等等拆掉,然後再填海建商場、起大廈、修馬路,再加上一條號稱為環保綠化而設的「海濱長廊」,這些工程不止可增加該區的甲級寫字數供應,亦可「美化」中區環境;把少有的德國包浩斯風格的歷史建築灣仔街市推倒,將土地用途由商業轉成豪宅用途等等。

類似的例子多不勝數,其共通點則是:統統為地產項目或經濟增長而開動的推土工程,用具有紀念價值的建築文物或重要的生態環境,換來摩天高樓及千篇一律的高檔消費場所。這真得是我們所追求的「發展」?抑或只是為商界利益為本位的「開發」?

顯而易見,政府的「發展」只是向錢看;講保育、搞環保只是花招或公關技倆。如果填海與拆碼頭只是為了疏導交通擠塞,那為什麼要預留幾十公頃建商場與寫字樓呢?如果興建「海濱長廊」是為了綠化環境或令市民「親近」維港,那為什麼不好好保持維港的原貌呢?

香港政府雖振振有詞說「發展會尋求多方面的平衡」,實際上卻表現出特區一元的「發展」邏輯思維,狹窄地把「發展」界定為經濟增長,把「美好家園」建於純粹的物質基礎上。要知道,有些東西被推倒或摧後,就會煙消雲散,返魂乏術,那兒談得上平衡呢?
輸出港式「進步發展觀」

多得愈來愈開放的邊界與媒體渠道,香港亦成功向內地輸出了那套「搵錢至上」的「可持續發展」的邏輯。曾特首亦不遺餘力,親身帶團到江西、湖南、中部等多個省份,率領本地的商界代表,實地了解如何在這些地方開拓商機。最妙的是,這些以曾蔭權為首的團隊,竟可以不知廉恥的打正「鑑於廣東省的投資環境變差」的旗號,公然去研究其他省份能否承接他們的污染工業。當香港人或本地商家指責廣東省的污染嚴重、抵賴香港的污染問題是來自珠三角時,有否想過內地的污染物誰是始作俑者?到底是誰大肆在廣東省地區生產呢?

香港要藍天、要安全的食物、要潔淨的食水,卻對港商在廣東投資帶來的破壞「隻眼開隻眼閉」,容讓港商繼續輸出污染。政府標榜的經濟融合,等於「有錢大家搵」,理直氣壯地把污染留在異鄉與異地,卻忘了最終也是共有的天空、水源與土地。這種只顧自家後園的思維,拖延或扼殺了區域性甚至全國性的合作,將問題拖拖拉拉,至嚴重得不能再忍受時,便跳出後花園的圍欄,遷往其他離香港更遠的地方,繼續他們的賺錢工程。

即使回歸快十年,香港社會並未真正的回歸,特別是一眾既得利益者,只是借回歸之名,打正旗號向內地拿方便,繼續賺大錢。這些看風使舵、趨炎附勢的達官貴人,眼中的中國只是北京與上海幾個城市,對更廣的社會問題(特別是環境破壞、污染與生態保育)置之不理,對經濟好處以外的林林總總漠不關心。

香港與廣東引以為傲的「前店後廠」式的分工,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皆因這片天地已病入膏肓,惡果自嘗。但,更偏遠的省份,是否順利成章地成為下一個被糟蹋的對象呢?

不必要的對立

長期以來,我們都把「發展」視作「進步」的同義詞,覺得有發展就是有進步,反發展當然就是保守落後;於是「保育」的「保」抑或是「環保」的「保」,不知不覺就成了「保守」的「保」,純粹淪為懷舊,不止沒有任何現實意義,與進步搭不上半點關係,更可能被視為「發展」的絆腳石。當政府滿口要尋求「可持續發展」的調子,搬出「充分考慮經濟效益,同時亦強調提供休憩用地和保留地區社會文化特色和歷史建築物的重要性」等等的「可持續發展」的指標時,環保及保育在政府的「充分考慮」後,往往成為讓路給經濟效益的犧牲品。

香港今天面對的情,是我們也有一個全社會都深信不疑的價值與目標,同樣沒有夠多的人去懷疑它指的到底是什麼。更可怕的是,我們中間也有這麼一夥人聲稱自己找到了達到目標的光明大道,他們比誰都懂得發展是什麼,比誰都清楚發展的正確道路。然而,這是真的嗎?還原基本步,我們要問的正是,到底「發展」是誰的「發展」呢?誰有權去定義我們要的是怎樣的「發展」?誰有權去決定,為了「發展」,我們可以犧牲的代價是什麼?

作者為牛棚書院院長、綠色和平項目及傳訊總監

[文 / 梁文道、盧思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