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2007

生死孰樂﹖我我為誰﹖

天花板外的天空
文章日期:2007年7月26日
【明報專訊】「我在疑懼中不及回身,然而已看見墓碣陰面的殘存的文句 ──
……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創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痛定之後,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陳舊,本味又何由知?……
……答我。否則,離開!…我就要離開。而死屍已在墳中坐起,口唇不動,然而說——『待我成塵時,你將見我的微笑!』
我疾走,不敢反顧,生怕看見他的追隨。」《墓碣文》 ,魯迅。
魯迅面對生命,活於迫害,卻珍惜每一分秒,寫下對生命充滿熱愛的散文。魯迅一生,視時間就是生命。
從電視直播看到有關斌仔的座談會,看到他堅定的眼神、憤慨的面容,很有衝動去現場和他交談,很想知道「安樂死」,是否一定死得安樂?是否令家人、朋友也安樂?
○四年,如果特首董建華批准了他安樂死,他就看不到社會各界的迴響、關懷和支持,也看不到自己可以開聲說話。
○五年,他看不到自己可以自行呼吸,可以坐輪椅到戶外活動,重新看到天花板外的天空。
○六年,他看不到香港迪士尼主題公園,也不可重返母校。
今年,他看不到自己的著作出版,不可出席研討會,也不可以出現書展,感受自己作品面世的滋味。
佩服的是,斌仔一直費盡腦力、耗盡體力,點出十五萬字追尋放棄生命的理據;唏噓的是,如果他能把這副心思放在別的事情上,也許可以令身邊更多人快樂,令自己的快樂比別人的快樂更珍貴!
十六年來依賴別人,是否生命就此失去了尊嚴? 表面看來,斌仔什麼都依賴別人,但他的思想,在這些年來卻從來沒有依賴過別人,他比物理學家霍金還要獨立。
霍金,一個身體狀比斌仔還要糟糕的人,卻過了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煎熬,活出成就、活出尊嚴、活出比健全人士更大的尊嚴。
其實,霍金理應比斌仔活得更痛苦,因為精神上的痛苦比肉體上的來得更甚、因為霍金本來的成就比斌仔更大。正如得到九十九分的人可以是最痛苦的,一分的差距而得不到滿分可以是何等的遺憾!可見精神上的感覺,只在乎你選擇從那一個方向去感受。煩惱可以自尋,快樂可以自找,我們的喜怒哀樂還是掌握在自己的思維之中;我們有生命選擇權,也有思想選擇權。有人可以生於憂患,有人可以死於安樂。憂患可以令人發奮求存,安樂也可以令人活得墮落。同一個論點,可以成為活的理由,可以成為死的依據。「While there's life, there is hope.」霍金選擇了積極的思維,將生命的最糟,造就科學的未來;選擇了放下包袱、不作寄生蟲。
常說生命可以影響生命,我更相信,生命可以欣賞生命,更可欣賞別人帶給自己生命的快樂。
安樂死可以值得討論,但可否不要將它成為人生的唯一目標呢? 與其運用每一個腦細胞去鑽研尋死的理由,何不用來想想令自己和愛自己的人活得快樂的方法呢? 天外有天,天花板外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
[文.麥潤壽 香港電台二台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