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真價實的「表達權」
文章日期:2007年11月6日
【明報專訊】中共十七大的報告中出現了一個新詞兒:表達權。中國人民需要被「保障」的權利,又多了一種。這當然不錯,人民的權利總是愈多愈好。與世界人民比較一下,這個權利還是來得晚了不少年,聯合國的兩個人權公約,多少年前就已明確無誤地寫明瞭表達權屬於基本人權,和有權吃飯沒有什兩樣。
不過,十七大的政治報告裏有了,不等於人民就有了這項權利。譬如「知情權」在大陸已經是個常用詞兒了,連不少官員也時常掛在嘴上,可人民的知情權多少年來卻一點長進都沒有,甚至還有愈來愈少的趨勢。近日一個著名網站的主編告訴我,原來只有一個宣傳部管制傳媒,現在又來了一個「新聞辦」,新聞辦的官員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僅禁止網站登什,還堂而皇之地命令網站什必須將什放頭條什的,儼然成了網路媒體的總編輯,不知道中國何種法律授予了他們這種權力。
再說表達權,黨的代表大會報告裏講了,在場審議報告的黨代表們應該身體力行,多少表達一些普通黨員和人民的意見吧?結果呢,人人的嘴巴都像一個模子裏鑄出來的,恨不能把天下的大詞兒都用盡,高瞻遠矚、意義深遠什的,讓人昏昏欲睡。這黨代表不知是用什辦法遴選出來的,怎都是拿空話當「表達」的高手?
不過,老百姓還是要表達的。十七大剛閉幕,就在網上看到了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先生寫給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的長篇公開信。公開信有數萬字之長,可我還是一口氣讀完,禁不住為作者鼓掌叫好。為什,因為汪先生在說真話,在說人民真正想說的話,在對人民關注的國家大事、要事發表個人意見。他決不人云亦云,以親身經歷痛數中國面臨的大問題、真問題:股市、物價、房地產、社會不公、失缺的政府、政治改革、平反六四、新聞自由、開放黨禁、停止迫害法輪功、軍隊國家化等等,等等,哪一個不是吾輩所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人人心中都有,惜乎在大陸媒體上看不到一個字!可以說,汪兆鈞先生雖然不是中共黨員,更無緣當黨代表,但是他比二千多十七大代表更有資格當代表,他在身體力行表達權。這是貨真價實地在代表老百姓在表達!
汪先生是個含辛茹苦的企業家,經歷坎坷。以一介布衣之微,能夠在省級政協裏當一個常委,實屬不易。企業家通常深知「禍從口出」,一般謹言慎行,只做實事,這就使得表達權不其然地只落到了官員和知識分子手裏,企業家與普通老百姓一樣,淪為「沉默的大多數」。這不正常,說明中國老百姓尚未生活在公民社會裏,公民所應有的對國家大事的知情權和表達權遠未落實。
然而汪先生帶了個好頭——沒有任何紙面上的權利,不經過萬千民的「以身試法」就自動變成實際生活規範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向汪兆鈞先生學習。
[李大同 《北京青年報》高級編輯]